證明切結
訂金收據範本
收訂金時載明可否退還,避免事後爭議
什麼時候會用到
訂金糾紛幾乎都是同一個原因:收的時候沒寫清楚不買可不可以退。民法對「定金」有明文的加倍返還與沒收規則,但前提是雙方確實是以定金的意思交付。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定金與訂金在法律上不同
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規範的是「定金」:買方違約不得請求返還,賣方違約應加倍返還。若雙方只想當作預付款,要另外寫明。
退還條件要正面寫出來
不要只寫「訂金不退」。把雙方各自違約的後果都寫,條款才不會被認為單方面不公平。
寫明是總價的一部分
避免事後爭執訂金要不要另計。
加上履約期限
沒有期限,這筆訂金會懸在那裡,雙方都無法主張對方違約。
訂金收據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訂金收據
茲收到下列訂金,特立此據:
一、交易標的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訂金金額
新台幣______元整,為總價新台幣______元整之一部。
三、性質
本筆款項為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所稱之定金。
四、退還條件
因買方原因解除交易者,訂金不予返還;因賣方原因無法履行者,應加倍返還。
五、履約期限
雙方應於民國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交付與尾款給付。
此致
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
立書人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買方反悔,訂金一定不能退嗎?
若性質為定金且可歸責於買方,依民法賣方得不返還。但若賣方也有違約情形,法院可能調整。
賣方反悔要賠多少?
定金性質下,依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應加倍返還。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