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切結
無前科切結書範本
應徵、投標或申請時聲明無犯罪紀錄
什麼時候會用到
部分職務、標案或資格申請會要求聲明無犯罪紀錄。在正式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核發前,實務上常先以切結書替代,等證明書下來再補件。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切結範圍要對齊對方的要求
有些只問「有期徒刑以上」,有些連緩起訴都要揭露。照抄不看要求,等於沒切結到重點。
同意查證這一條很關鍵
加上同意對方查證並配合提供良民證,才讓這份切結有後續可驗證的路徑。
不實的後果要寫明
寫清楚「願接受撤銷錄取或資格之處分」,對方才有依據處理。
無前科切結書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無前科切結書
立書人:___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切結內容
立書人切結並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亦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之犯罪紀錄。
二、查證同意
立書人同意貴單位於必要範圍內查證上開事項,並配合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三、不實責任
如有不實,願接受撤銷錄取或資格之處分,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此致
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
立書人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切結書可以取代良民證嗎?
不能。它只是在正式證明取得前的替代,多數單位仍會要求事後補件。
有前科但已塗銷,要揭露嗎?
依法已塗銷的紀錄,原則上不須揭露。但若對方明確要求揭露特定類型,建議先詢問清楚再簽。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