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切結
在職證明書範本
員工申請貸款、簽證、租屋時需要
什麼時候會用到
員工申請信貸、房貸、租屋或辦簽證時,對方幾乎都會要求在職證明。它由雇主出具,證明員工目前確實在職以及基本任職資料。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用途要寫明並限定
加一句「僅供某某用途,不作他用」,可以避免證明被拿去做未預期的事。
只寫必要欄位
在職證明不需要寫薪資。要證明收入請另開收入證明,分開才不會過度揭露員工個資。
蓋公司大小章
多數金融機構要求有公司章與負責人章,只有簽名常會被退件。用秒簽可以直接上傳印章蓋上去。
在職證明書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在職證明書
茲證明下列人員現任職於本公司:
一、員工資料
姓名: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
二、任職資料
到職日:民國___年__月__日
職稱: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
三、用途
本證明係應當事人申請出具,僅供__________之用,不作他用。
此致
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
立書人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公司可以拒絕開在職證明嗎?
在職期間的證明並無明文強制。但離職時的服務證明書,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九條雇主不得拒絕。
在職證明和服務證明一樣嗎?
不一樣。在職證明證明「現在還在職」,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證明「曾任職、已離職」。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