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切結
離職證明書範本
離職時依法出具,辦失業給付或新工作報到用
什麼時候會用到
勞工離職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九條雇主不得拒絕。這份文件是新工作報到、請領失業給付的必要文件,尤其非自願離職者少了它就領不到失業給付。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離職原因欄位最重要
自願離職與非自願離職,決定勞工能不能請領失業給付。資遣要寫明依勞動基準法第幾條。
不得記載不利事項
服務證明書上不應記載對勞工不利的評語或離職爭議,那會被認為妨礙再就業。
任職期間要精確到日
年資計算影響資遣費與特休結算,寫到月份不夠。
離職證明書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離職證明書
茲證明下列人員原任職於本公司,現已離職:
一、員工資料
姓名: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
二、任職期間
自民國___年__月__日起至民國___年__月__日止,職稱__________。
三、離職原因
□ 自願離職 □ 契約屆滿 □ 資遣(勞動基準法第__條) □ 其他______
四、附註
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九條,勞工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時,雇主不得拒絕。
此致
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
立書人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雇主不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違反第十九條者可處罰鍰。
非自願離職證明和離職證明一樣嗎?
非自願離職證明是為請領失業給付而開,需載明符合就業保險法的離職事由,格式較嚴格,建議另依主管機關版本開立。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