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勞務
辭職申請書範本
員工主動離職時提出
什麼時候會用到
勞工終止不定期契約應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準用第十六條的期間預告雇主。書面辭呈的作用,是把「何時提出、預計何時離職」固定下來,避免日後爭執曠職或未預告。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預告期間依年資計算
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十日、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二十日、三年以上者三十日。
寫明交接安排
交接不清是離職爭議第二名。列出要交接的事項與期限。
保密義務要延續
離職後仍對任職期間知悉的機密負保密義務,寫進去可以提醒也可以留證。
辭職申請書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辭職申請書
立書人:___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任職資料
部門: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 到職日:民國___年__月__日
二、預計離職日
民國___年__月__日(已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
三、交接
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立書人將於離職前完成交接,並繳回公司財物、識別證及相關文件。
四、保密
立書人離職後仍就任職期間知悉之公司機密資訊負保密義務。
此致
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
立書人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公司不准辭職怎麼辦?
辭職是單方意思表示,依法預告期滿即生效,不需要公司同意。但未依預告期間離職可能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特休沒休完可以折現嗎?
可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契約終止時未休完的特別休假日數應折發工資。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