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勞務
公司財物借用同意書範本
配發筆電、手機、車輛給員工時簽
什麼時候會用到
配發筆電、手機給員工時,最常出問題的是離職時要不要還、壞了誰賠。先簽一份借用同意書,比離職當天才討論省事得多。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列出序號與交付時狀況
沒有序號就無法特定是哪一台;沒有狀況紀錄就無法判斷損壞責任。
不得從工資直接扣抵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給付。員工損壞公司財物,應另循求償途徑,不能逕自扣薪。
寫明離職時的返還義務
包含返還期限與未返還的處理方式。
公司財物借用同意書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公司財物借用同意書
立契約書人:
公司: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員工:__________(以下簡稱員工)
一、借用物品
品名:__________ 序號:__________ 交付時狀況:__________
二、借用期間
自民國___年__月__日起至離職日或公司另行通知收回之日止。
三、使用規範
限因執行職務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安裝未經許可之軟體、不得用於違法用途。
四、毀損與遺失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毀損、遺失者,員工負賠償責任;自然耗損不在此限。公司不得逕自從工資扣抵(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
五、返還
離職時應於最後工作日前返還;未返還者公司得依法請求返還或賠償。
甲方簽名(尚未簽名)
乙方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員工弄壞筆電可以要求賠償嗎?
因故意或過失致損壞者可以請求賠償,但不得直接從工資扣除,且一般使用的自然耗損不應由員工負擔。
可以押金嗎?
不建議。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六條禁止雇主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