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切結
無積欠債務切結書範本
交屋、頂讓或離職結算時聲明無欠款
什麼時候會用到
店面頂讓、房屋交屋、員工離職結算時,接手的一方最怕的是「接手後才冒出來的帳」。無積欠債務切結書就是把這個風險用書面劃給原方。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範圍要列舉不要概括
寫「水電、瓦斯、管理費、稅捐、貨款、薪資」比寫「一切費用」有用——列舉過的項目,事後很難主張不知情。
結算基準日要寫死
沒有基準日,就會吵「這筆是誰的期間發生的」。寫明以某年某月某日為界。
加上代償與求償條款
如果事後真的冒出欠款,要能直接向原方求償,而不是只能各自主張。
無積欠債務切結書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無積欠債務切結書
立書人:___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切結內容
立書人就__________事項,切結截至民國___年__月__日止,並無積欠水電、瓦斯、管理費、稅捐、貨款、薪資或其他任何費用及債務。
二、責任
如事後查有未清償之款項,立書人願自行負責清償;如已由對方代為支付,立書人應於收到通知後七日內全額返還。
此致
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
立書人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切結了還是被追討怎麼辦?
債權人仍可向原債務人追討;若債權人依法可向你請求(例如稅捐隨物移轉),你付了之後可依本切結向原方求償。
頂讓店面一定要簽這份嗎?
強烈建議。頂讓最常見的糾紛就是前手積欠的貨款與租金,沒有書面很難釐清。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