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交通
汽機車買賣契約範本
個人間買賣中古車
什麼時候會用到
中古車交易的糾紛集中在三件事:里程有沒有調過、是不是事故車、過戶前的罰單誰付。契約把這三件寫清楚,大半的爭議就沒了。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里程與事故要書面揭露
賣方明知而不告知重大事故或調表,可能構成詐欺。書面揭露對雙方都是保護。
過戶期限與責任分界
以過戶完成日為界,之前的違規與稅費歸賣方、之後歸買方。這條不寫一定吵。
交車時的點交項目
行照、鑰匙數量、保養紀錄、剩餘油量都要列。
汽機車買賣契約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汽機車買賣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賣人)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受人)
一、車輛資料
車牌號碼:__________ 廠牌型式:__________ 出廠年月:___年__月 引擎號碼:__________
二、現況揭露
里程數:______公里 □ 無重大事故 □ 曾有事故(說明:______) □ 非泡水車
三、價金與交車
價金新台幣______元整。交車日:民國___年__月__日。
四、過戶
雙方應於民國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過戶。過戶完成日前之違規罰鍰、稅費及責任由出賣人負擔,之後由買受人負擔。
五、點交
行照、鑰匙__副、保養紀錄、隨車工具已一併交付。
甲方簽名(尚未簽名)
乙方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過戶前被開的罰單誰繳?
原則上以違規時的車主為準,但實務上常以契約約定為準,建議明文寫入。
買到泡水車可以退嗎?
屬重大瑕疵,可依民法瑕疵擔保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賣方故意隱瞞者另涉詐欺。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