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EDSIGN
登入

買賣交易

二手物品買賣契約範本

個人間買賣二手商品,載明現況交易

什麼時候會用到

個人間的二手交易最常吵「你有沒有講清楚瑕疵」。二手物品本來就有使用痕跡,關鍵是把現況寫下來,並約定是否以現況交付。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現況條款要具體

只寫「現況交易,售出不退」在消費關係中可能無效。要具體列出已知瑕疵,才有免責基礎。

已知瑕疵一定要揭露

故意不告知已知瑕疵,即使寫了現況交易,仍可能構成詐欺或瑕疵擔保責任。

當面點交並簽名

二手交易多半當面成交,現場簽一份比事後補簽容易得多。

二手物品買賣契約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二手物品買賣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賣人)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受人)

一、買賣標的

品名: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 序號:__________

二、現況揭露

使用年限:約__年 已知瑕疵: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價金與交付

價金新台幣______元整,於交付時一次付清。交付日:民國___年__月__日。

四、瑕疵擔保

本件以現況交付。出賣人已揭露之瑕疵不負擔保責任;未揭露之重大瑕疵仍依民法規定負責。

五、確認

買受人已於簽約前檢視標的物並確認現況無誤。

甲方簽名(尚未簽名)
乙方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寫了「售出不退」就不用負責嗎?

個人間交易可以約定減免瑕疵擔保,但故意不告知瑕疵者,該特約無效(民法第三百六十六條)。

賣家是商家的話呢?

商家對消費者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不得以特約排除法定的瑕疵擔保與鑑賞期。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