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交易
商品買賣契約範本
單筆商品或設備買賣
什麼時候會用到
金額較大的商品買賣,只開發票不簽契約,出問題時只能靠對話紀錄。買賣契約要處理的核心是三件事:什麼時候算交付、風險何時移轉、瑕疵怎麼處理。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危險負擔的移轉時點要寫
民法第三百七十三條以交付為準。運送途中毀損由誰承擔,寫清楚才不會互推。
所有權保留是賣方的保命條款
約定付清價金才移轉所有權,買方倒閉時你對貨物還有取回權。
檢驗期限要有失權效果
寫「逾期未通知視為承認所受領之物」,否則半年後才說有瑕疵你很難舉證。
商品買賣契約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商品買賣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賣人)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受人)
一、買賣標的
品名與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 單價:新台幣______元整 總價:新台幣______元整(含稅)
二、交付
交付日:民國___年__月__日 地點:__________ 運費由__方負擔。標的物之危險負擔於交付時移轉予買受人。
三、價金支付
__________ 買受人應於______前支付全部價金。
四、檢驗與瑕疵
買受人應於受領後七日內檢驗;發現瑕疵應即通知,逾期未通知者視為承認所受領之物。
五、所有權保留
標的物之所有權於買受人付清全部價金時移轉。
六、遲延
任一方遲延者,每遲延一日按總價千分之一計付違約金,總額以總價百分之十為上限。
甲方簽名(尚未簽名)
乙方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發票可以取代契約嗎?
不行。發票是稅務憑證,不記載交付條件、瑕疵擔保與違約處理。
買到瑕疵品可以退嗎?
依民法瑕疵擔保規定,可請求修補、減少價金;瑕疵重大致不能達契約目的者得解除契約。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