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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公約範本

合租時約定費用與生活規則

什麼時候會用到

合租最容易吵的不是錢,是生活習慣。把費用分攤與生活規則一起寫進公約,比事後一條一條協調有效。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費用計算方式要寫死

水電是均分還是按人頭、按用量,先說清楚。

訪客與噪音規則

這是最常見的摩擦點,寫成規則就不用每次都當面談。

退租通知期

一人先搬走時,剩下的人要承擔的租金比例與遞補安排。

室友公約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室友公約

立契約書人:

室友甲:__________(以下簡稱室友甲)

室友乙:__________(以下簡稱室友乙)

一、居住處所與房間

地址:__________ 甲方房間:__________ 乙方房間:__________

二、費用分攤

房租依房間約定:甲方新台幣____元、乙方新台幣____元。

水電瓦斯網路:□ 均分 □ 按人頭 □ 按用量,於每月__日前結算。

三、生活規則

訪客留宿:____ 安靜時段:__時至__時 公共區域清潔:______

四、退租

欲搬離者應於__日前告知。搬離後至遞補前之租金由__方負擔。

室友甲簽名(尚未簽名)
室友乙簽名(尚未簽名)

室友公約撰寫注意事項

這份文件的定位與使用時機

室友公約是「同一間房子裡的幾個承租人或同住者」之間的內部約定,處理的是房東管不到、租約也不會寫的事:房租怎麼分、水電怎麼算、訪客能不能留宿、幾點以後要安靜、誰負責倒垃圾,以及有人要提前搬走時,空出來的那份房租誰扛。合租最常吵的不是大錢,是這些每天都會碰到的小事;把規則一次寫下來,比事後一條一條協調省力得多。

它跟相近文件的分工是:對房東的權利義務由套房租賃契約或房屋租賃契約規範,室友公約不能改變租約內容,也不拘束房東;如果租約只有一位室友簽、其他人是「分租」進來,主承租人與分租者之間其實是轉租關係,依民法第 443 條房屋的一部分原則上可以轉租,但仍建議請房東出具轉租同意書以免爭議;若同住的是伴侶,涉及財產歸屬與分手結算,應改用同居協議書。

範本是精簡實務版,適合兩人到四人合租的一般情形。人數更多、或有人是二房東的情況,建議把「主承租人」的權責另外加一條。

法規依據與市場現況

室友公約沒有專法,它是民法上的一般契約,效力來自雙方合意;界線則來自租賃與公寓大廈的既有規定:

相關法條條文重點對這份文件的影響
民法第 153 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契約即成立室友公約簽署即生效,不需要房東同意或見證
民法第 421 條租賃是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的契約只有簽租約的人才是承租人,對房東負責;室友之間的分擔約定不影響房東向承租人請求全額租金
民法第 443 條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轉租;但房屋除有反對約定外,得將一部分轉租主承租人把房間分租給室友原則上合法,但租約若有「不得轉租」條款則需房東同意
民法第 817 條數人按應有部分對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應有部分不明推定均等合買的家電、家具,沒約定就推定各半;公約可以約定歸屬
民法第 72 條法律行為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公約可以約定生活規則,但不能約定侵害人身自由或歧視性的條款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6 條住戶於行使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公約的噪音、清潔規則其實對應到對整棟大樓的義務;違反時管委會可介入
電子簽章法第 4 條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符合該法規定者,功能上等同實體文件及簽章室友公約線上簽署與紙本同效

市場面沒有主管機關對「合租」單獨做統計,可以確認的是需求集中在三個族群:大學周邊與科學園區的學生與年輕上班族、都會區為了分攤高租金而合租的上班族、以及外籍工作者。實務上常見的糾紛型態大致有四類:一是費用(水電按人頭還是按用量、有人回老家一個月要不要付網路費);二是空間(誰可以用客廳工作、冰箱怎麼分);三是訪客與噪音(男女朋友長期留宿等於多住一個人);四是退租(有人提前搬走,剩下的人要不要補他那份房租、押金怎麼退)。這四類在範本的四條裡都有對應,下面逐條說明。

逐條撰寫注意事項

抬頭與立契約書人

範本用「室友甲」「室友乙」,三人以上就往下加「室友丙」。每一位都要寫全名與聯絡電話;建議在名稱旁標註「租約承租人」或「分租」,讓權責來源清楚。如果有主承租人(租約只有他簽),建議在抬頭之後加一段:「本屋由室友甲向房東承租,租約期間至民國__年__月__日;其餘室友為分租,對房東之權利義務由室友甲承擔。」這一段可以避免日後房東追討時,分租的人以為自己不用負責、或主承租人以為大家共同負責的落差。

一、居住處所與房間

寫完整地址,然後把每個人的房間特定出來——「靠陽台那間」「主臥」「有窗的小房間」都可以,重點是能對應到實體。房間大小不同時,這一條會直接影響第二條的房租分配,所以最好一併寫坪數或附一張簡圖。公共區域(客廳、廚房、浴室、陽台、冰箱)建議也列出來並註明「共用」,如果某個空間有人獨占(例如陽台只有一間房能進出),要寫清楚使用權。常見的錯誤是只寫「各住一間」,後來有人換房間或有新室友遞補,就對不上了。

二、費用分攤

範本把房租與水電瓦斯網路分開處理,房租依房間分別填金額,水電網路則勾選均分、按人頭或按用量,並約定結算日。填寫建議:

  • 房租:各室友的金額加總應等於租約上的租金,多的部分(例如主承租人為了承擔風險多收一點)要寫明理由,避免被質疑。
  • 水電:「按人頭」對回老家過暑假的室友不公平,「按用量」又很難量到每個房間;實務上常見的折衷是「基本費均分、超過部分按人頭」,或「有分電表者按錶、其餘均分」。
  • 網路、瓦斯、管理費、垃圾袋這些固定費用,建議直接寫「均分」。
  • 結算:寫明由誰統一繳、其他人何時把錢匯給他、遲付怎麼辦。例如:「由室友甲於帳單到期前繳納,其餘室友應於每月 10 日前匯入室友甲帳戶;逾期五日者,該月費用加收新台幣 200 元作為處理費。」

錯誤示範是「水電費大家平分」——沒有繳費人、沒有結算日、沒有遲付處理,最後變成每個月都有人追錢。另外建議加一句「共同購買之家電家具,由出資者所有;共同出資者依比例共有,搬離時由留下的人折價取得或依約處理」,把民法第 817 條的推定改成明確約定。

三、生活規則

範本列了訪客留宿、安靜時段、公共區域清潔三項。這一條的寫法要「具體到可以判斷有沒有違反」:

  • 訪客留宿:「每位室友每月訪客留宿不超過 4 晚,連續不超過 2 晚;超過者應事先徵得全體室友同意,並每晚分攤新台幣__元水電費。」
  • 安靜時段:「晚上 11 時至早上 7 時為安靜時段,不得於公共區域使用擴音、聚會或進行會發出噪音的活動。」
  • 清潔:可以用輪值表(附件)或分區負責,並寫「每週日晚上前完成,未完成者由其他室友代為處理,費用或代價由未完成者負擔」。

其他常見要補的項目:養寵物(要不要事先同意、費用與清潔責任)、抽菸、冰箱與廚房使用、共用物品(衛生紙、洗碗精)的採買輪流方式、公共區域的物品堆放。寫不下的話用附件「生活公約細則」,並在本條寫「詳如附件,附件為本公約之一部分」。要避免的是道德性語句,例如「互相尊重、和平相處」——這種話沒有辦法判斷誰違反,發生爭執時毫無幫助。

四、退租

範本要求欲搬離者於一定天數前告知,並約定搬離後至遞補前的租金由誰負擔。這是整份公約最有金錢意義的一條,因為租約通常是固定期間,一個人提前走,房東還是會向承租人收全額。填寫建議:

  • 告知期:配合租約的終止預告期(常見 30 日),寫「三十日前以書面或訊息通知全體室友」。
  • 空缺期租金:三種常見約定——「由搬離者負擔至租約到期或遞補為止」「由搬離者負擔最多兩個月」「由留下的人均分」。哪一種都可以,但一定要選一種寫死。
  • 遞補:「搬離者得自行尋找遞補人,但遞補人需經其餘室友同意;留下的室友不得無故拒絕。」
  • 押金:主承租人繳給房東的押金通常是大家分攤的,搬離時要寫「搬離者之押金份額,於遞補人繳交押金後或租約到期房東退還後返還,並扣除其應負擔之損壞賠償」。

錯誤寫法是「搬走前一個月講一聲」——沒說形式、沒說空缺期租金、沒說押金,這正是合租最後撕破臉的地方。

簽名欄與日期

每位室友都要簽名,並寫簽署日期。範本的簽名欄是甲乙兩欄,人數多就往下加。新室友遞補時,建議請他在同一份公約上補簽並加註「自民國__年__月__日起加入」,或重新簽一份,避免新人主張「我沒同意過這些規則」。

常見錯誤與風險對照表

常見寫法會出什麼問題建議改成
「水電費大家平分」沒有繳費人、結算日、遲付處理,每月追錢「由室友甲繳納,其餘室友每月 10 日前匯款;逾期加收處理費」
「互相尊重、和平相處」無法判斷是否違反,爭執時沒有依據具體寫留宿上限、安靜時段、清潔輪值
「搬走前一個月講一聲」空缺期租金、押金、遞補都沒處理「三十日前書面通知;空缺期租金由搬離者負擔至遞補為止;押金於遞補後返還」
沒寫誰是租約承租人房東追討時權責不清,分租者以為自己不用負責抬頭註明主承租人與分租者,並寫明對房東的義務歸屬
共同購買家電沒寫歸屬搬離時推定各半,實際上一人出錢多「出資者所有;共同出資依比例共有,搬離時折價」
以公約限制室友的交友或宗教違反公序良俗可能無效,也容易引發衝突只約定行為規則(留宿、噪音、清潔),不約定身分或價值觀
新室友遞補沒補簽新人主張未同意規則遞補時補簽並註明加入日期

簽署與保存實務

室友公約簽名即成立,不需要見證或公證,也不需要通知房東(但如果租約禁止轉租,分租本身就需要房東同意,那是另一件事)。份數依人數,每人一份,公共區域可以再貼一份摘要版。保存到所有人搬離、押金結清後至少一年。

因為室友常常換,公約的「版本管理」比一般契約重要:每次遞補或修改規則,就更新一版、全體重簽或補簽,並在檔名或首頁寫上版本日期。電子簽章法第 4 條規定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符合該法規定者,功能上等同實體文件與簽章,所以線上簽署完全可行;用秒簽寄出簽署連結、每位室友在手機上簽完各拿一份 PDF 與簽署證明,新室友加入時再寄一次即可,比紙本傳來傳去方便。

另外要提醒,公約的規則若涉及整棟大樓(例如噪音、垃圾),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6 條對所有住戶都有拘束力,管委會可以依規約處理,不需要靠室友公約。

常見問題 Q&A

Q:室友公約對房東有效嗎?A:無效。公約只拘束簽署的室友,房東的權利依租約而定:租約上是誰簽的,房東就向誰收全額租金、要求誰負責損壞賠償。室友之間的分擔約定是內部關係,可以事後向其他室友求償,但不能拿來對抗房東。

Q:室友不付錢怎麼辦?A:先依公約書面催告,並保留對話紀錄與匯款證明。仍不付時,因為公約是有效契約,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給付;金額在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程序相對簡便。實務上更常見的是在退租時從他的押金份額扣抵,所以公約裡的押金條款要寫清楚。

Q:可以在公約裡禁止養寵物或抽菸嗎?A:可以,這是生活規則的範疇,只要全體同意即可;但要先看租約有沒有相反規定(例如房東允許養寵物,公約禁止當然可以更嚴),以及大樓規約有沒有限制。建議把違反的後果一併寫進去,例如「未經同意飼養寵物者應於七日內移出,造成的清潔費用由飼養者負擔」。

Q:一個人提前搬走,剩下的人要不要幫他付房租?A:對房東而言,租約上的承租人要負責全額,所以房東會向主承租人收。室友之間怎麼分,看公約第四條怎麼寫:範本讓你填「由__方負擔」,常見選項是搬離者負擔到遞補為止、或負擔一定期間上限。沒寫的話,通常會變成留下的人先墊、再去跟搬走的人要,這也是最容易鬧翻的情況。

Q:公約可以約定違約金嗎?A:可以,例如逾期繳費的處理費、未經同意留宿的分攤費用。但金額要合理,民法允許法院酌減過高的違約金,所以寫幾百元到一兩千元的範圍比較不會有爭議,目的是提醒而不是懲罰。

Q:新室友加入要重簽嗎?A:建議重簽或補簽。公約是簽署者之間的契約,新室友沒簽就不受拘束。實務上最簡單的做法是請新室友在原公約上補簽並註明加入日期,或直接出新版本全體重簽。

相關範本

  • 套房租賃契約:對房東的租金、押金、租期由租約規範,室友公約只處理內部分擔。
  • 房屋租賃契約:整層合租時與房東簽的主契約。
  • 轉租同意書:主承租人分租房間給室友,租約有禁止轉租條款時請房東出具。
  • 房屋點交單:入住與退租時記錄設備與水電度數,室友之間的損壞責任也靠它釐清。
  • 押金返還協議書:室友搬離時結算押金份額的書面確認。
  • 同居協議書:同住的是伴侶而不是室友,改用這份處理財產與費用。
  • 寵物認養同意書:室友之間要讓渡或共同飼養寵物、或搬離時把寵物交給對方時,改用它把飼主責任講清楚。

資料來源

常見問題

室友公約對房東有效嗎?

沒有。公約只拘束室友之間,房東的權利義務仍依租賃契約。

室友不付錢怎麼辦?

若租約是共同承租,房東可向任一承租人請求全額;已代墊者可依公約向室友求償。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