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不動產
套房租賃契約範本
出租套房、雅房給個人承租
什麼時候會用到
住宅租賃受《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與內政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房東自己寫的租約,只要違反不得記載事項,該條款無效——所以重點不是寫得多嚴,而是別踩紅線。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押金上限二個月
土地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擔保金不得超過二個月租金總額,超過部分承租人得抵付租金。收三個月是常見的違法。
不得約定拋棄修繕請求權
內政部公告的不得記載事項明文禁止。寫了也是無效,還會讓整份契約被質疑。
費用逐項寫清楚
電費每度多少、水費怎麼分攤、網路與管理費誰負擔。只寫「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負擔」是退租時吵架的起點。
提前終止要雙向對等
只約定房客違約要賠、房東可以隨時收回,這種單向條款容易被認定不公平。
套房租賃契約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套房租賃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人)
承租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
一、租賃標的
房屋門牌:____________________ 房號:____
二、租期
自民國___年__月__日起至民國___年__月__日止。
三、租金與押金
月租新台幣______元整,於每月__日前給付。
押金新台幣______元整(不得逾二個月租金,土地法第九十九條)。
四、費用
電費每度__元 水費____ 網路費____ 管理費由__方負擔。
五、使用限制
承租人不得轉租、不得從事違法行為、不得於室內使用明火。飼養寵物:□ 允許 □ 不允許。
六、修繕
固有設備因自然使用而損壞者由出租人修繕;因承租人或其同住人故意或過失致損者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於接獲通知後未於合理期間修繕者,承租人得自行修繕並自租金扣抵。
七、返還
租期屆滿應回復原狀遷空返還。出租人於結清費用後應無息退還押金。
常見問題
租約要押日期、要公證嗎?
不需公證即有效。但期限逾一年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租賃(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所以書面很重要。
房東可以隨時進去看房嗎?
不可以。承租人有使用收益權,房東進入應事先約定並取得同意,否則可能涉及侵入住宅。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