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不動產
辦公室租賃契約範本
承租辦公空間或商業用房
什麼時候會用到
商業用租賃不適用住宅租賃的特別規範,雙方議約空間較大。但也因此,該寫的沒寫就沒有法律替你補——營業登記、裝修、提前解約都要自己約定。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營業登記同意要單獨寫
公司登記需要房東出具同意書或在租約中明示。事後才發現不能登記是常見糾紛。
裝修與回復原狀要先講
辦公室裝修金額往往不小。租期屆滿要不要回復原狀、裝修物歸誰,先寫清楚。
提前終止的違約金要對等
商用租賃常見的是只綁承租人。雙向對等的條款在爭議時比較站得住。
辦公室租賃契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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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租賃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人)
承租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
一、租賃標的
門牌:__________ 使用面積:____坪 用途:辦公使用
二、租期與租金
租期自民國___年__月__日至民國___年__月__日止。
月租新台幣______元整(□ 含稅 □ 未稅),押金__個月。
三、營業登記
出租人□ 同意 □ 不同意承租人以本址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
四、裝修
承租人裝修前應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租期屆滿時□ 應回復原狀 □ 得保留現狀,固定裝修物歸出租人所有。
五、費用
水電、網路、清潔費由承租人負擔;房屋稅、地價稅由出租人負擔。
六、提前終止
任一方得於__個月前書面通知終止,並給付相當於__個月租金之違約金。
辦公室租賃契約撰寫注意事項
這份文件的定位與使用時機
辦公室租賃契約是承租辦公空間、工作室、店面等「商業用途」房屋時使用的版本。跟住宅租約最大的不同是:商業租賃不適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與內政部的住宅定型化契約規範,雙方幾乎可以自由約定,但反過來說,法律不會替你補條款,營業登記、裝修、回復原狀、提前終止這些沒寫就是沒有。
如果房子是要住人的,即使承租人是公司(例如公司租給員工當宿舍),也請改用 房屋租賃契約書;只租一間房間給自由工作者辦公且不登記,用 套房租賃契約 再把用途改成辦公也行。辦公室通常會有裝修,交屋與退租時務必搭配 房屋點交單 記錄現況,裝修完工後再補拍一輪,這是回復原狀爭議的唯一證據。
一句話判斷:承租人要拿地址登記公司、要裝修、租的是辦公或營業用空間,就用這一份。
法規依據與市場現況
商業租賃的底層還是民法租賃章,但有幾個在住宅租約不會遇到的稅務與登記問題,房東與承租人都要先算清楚。
| 相關法條 | 條文重點 | 對這份文件的影響 |
|---|---|---|
| 民法第 421 條、第 422 條 | 租賃定義;不動產租賃逾一年應以字據訂立 | 商辦租約多為二至五年,一定要書面 |
| 民法第 425 條 | 未經公證且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的不動產租約,房屋轉手時新所有權人不受拘束 | 租期超過五年或投入大筆裝修的承租人,建議公證 |
| 土地法第 99 條 | 房屋租賃擔保金不得超過二個月租金,超過部分承租人得抵付租金 | 條文未區分住宅或商用,第二條押金建議寫二個月以內 |
| 民法第 431 條 | 承租人支出有益費用,出租人知情不反對者,終止時應償還現存增價;增設工作物得取回但應回復原狀 | 第四條裝修歸屬與回復原狀的法律預設,範本用勾選方式讓雙方自己決定 |
| 民法第 438 條 | 承租人應依約定方法使用;違反經阻止仍繼續者,出租人得終止 | 第一條用途寫「辦公使用」後,改作住家或倉儲就是違約 |
| 民法第 450 條、第 453 條 | 定期租賃期滿消滅;約定得提前終止者應先期通知 | 第六條「_個月前書面通知」的依據 |
| 房屋稅條例第 5 條 | 自住住家用 1.2%(全國單一自住 1%),非自住住家用 1.5% 至 4.8%,營業用 3% 至 5% | 同意營業登記後,房屋會改按營業用課稅,稅由出租人負擔 |
| 土地稅法第 17 條 | 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千分之二,須符合面積與使用條件 | 房子拿去營業,地價稅自用優惠會失效 |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0 條 | 營業稅率 5% | 出租人為營業人時,租金要開發票並含 5% 營業稅,第二條含稅/未稅勾選欄的意義 |
市場現況方面,內政部的租金統計以住宅為主,商辦租金沒有官方定期統計,行情主要看各商圈與樓層而定,這裡不列數字。但有兩個趨勢值得注意:一是小型公司與工作室對「可登記公司的地址」需求很高,很多住宅大樓的規約禁止營業登記,承租人簽約前要先確認;二是共享辦公與短租空間普及後,一年以下的短租約變多,這種短租更要把提前終止與押金退還寫死。
糾紛面看,商辦租約最常見的爭議依序是:裝修歸屬與回復原狀的費用、提前解約的違約金、營業登記後稅負增加誰負擔、以及押金遲不退還。這份範本的第三、四、六條就是針對這幾項設計。
逐條撰寫注意事項
抬頭與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填所有權人;若是法人持有,填公司全名、統一編號與代表人。承租人多半是公司,請填公司登記的全名、統編與負責人,不要只寫商標或品牌名,例如「好室工作室」若尚未登記就不是法律主體,這時應以負責人個人名義承租,公司成立後再簽變更協議。籌備中的公司實務上會寫「__有限公司(籌備處)負責人___」,並註明公司設立後由公司承受契約。
一、租賃標的
門牌與樓層要完整,同一層分割出租時要標示區位(例如「3 樓之 1,靠電梯側約 30 坪」),最好附平面圖。「使用面積」用坪計算是商辦習慣,但要註明是「室內實坪」還是「含公設坪數」,租金單價的爭議常出在這裡。「用途:辦公使用」是範本預設,若承租人要做零售、餐飲、補習班,用途要改寫成實際業態,因為不同業態受建築物使用類組與消防法規限制,房東同意了但法規不允許,最後承租人拿不到營業許可,責任會回到契約有沒有寫清楚。
二、租期與租金
商辦租期常見二到五年,超過五年或想確保房屋轉手後租約仍有效,依民法第 425 條要辦公證。租金請勾清楚「含稅」或「未稅」:出租人若是公司或營業人,租金要開統一發票並加計 5% 營業稅,這筆錢由誰負擔就看這個勾選;出租人是個人而承租人是公司時,承租人給付租金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要扣繳 10%,可能還有健保補充保費的代扣,這些會讓實際給付金額少於面額,建議在租金後面加一行「承租人依法扣繳之稅費由_方負擔」。押金範本留「_個月」,土地法第 99 條的二個月上限沒有排除商用房屋,實務上寫二個月最安全;需要更高擔保時,改用連帶保證人或銀行履約保證,不要硬寫三個月。
三、營業登記
這是辦公室租約與住宅租約最關鍵的差異。依商業登記與公司登記實務,承租人辦登記時要附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或附有載明「同意作為公司(商業)登記地址」的租約影本,所以範本用勾選「同意/不同意」讓房東明確表態。房東同意前要知道三件事:第一,房屋一經營業登記,房屋稅會從住家用(自住 1.2%、全國單一自住 1%、非自住 1.5% 至 4.8%)改按營業用 3% 至 5% 課徵(房屋稅條例第 5 條),地價稅的自用住宅優惠也會失效,這兩項稅依範本第五條由出租人負擔,所以租金應該把稅負差額算進去;第二,住宅大樓的規約若禁止營業,房東同意也沒用,承租人登記後可能被管委會檢舉;第三,退租時承租人必須遷出登記,否則房東之後很難主張自用。建議在勾選「同意」後加一句「承租人應於租約終止後_日內辦竣遷址登記,逾期每日按租金_計算違約金」。
四、裝修
範本要求裝修前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這是保護房東的基本條件;承租人則要在意「退租時怎麼辦」的勾選:「應回復原狀」代表承租人搬走前要拆到交屋時的狀態,「得保留現狀,固定裝修物歸出租人所有」代表不用拆但也拿不回錢。民法第 431 條的預設是:出租人知情不反對的有益費用,終止時要償還「現存增價額」,增設的工作物承租人得取回但要回復原狀。範本用勾選把這個預設改成雙方明確的約定,避免退租時為了「這片隔間值多少錢」開估價會議。實務建議:裝修前雙方在圖說上簽名,註明哪些是固定物、哪些可拆走;「回復原狀」的定義寫成「拆除承租人增設之隔間、地板與招牌,恢復至點交單所載狀態,不含正常使用之耗損」。錯的寫法是「裝修事宜雙方另議」,這等於沒寫。
五、費用
水電、網路、清潔費由承租人負擔,房屋稅、地價稅由出租人負擔,這是範本的分配,也是法律預設。要補的是「管理費」與「公共電費」,商辦大樓的管理費常按坪計算且金額不小,範本沒列,請在這條加上「大樓管理費每月新台幣_元由_方負擔」。若房東為了營業登記而多繳的房屋稅要轉嫁,正確做法是反映在租金上,而不是在這條寫「房屋稅由承租人負擔」,因為稅法上的納稅義務人仍是房東,寫了只會讓承租人多一筆無法申報的支出。
六、提前終止
範本設計為雙向對等:任一方_個月前書面通知,並支付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商辦通常填「三個月前通知、二至三個月租金違約金」,比住宅長,因為重新招租與裝修期較長。兩個空格要填同一組數字給雙方,只讓房東可以提前終止、承租人不行的寫法,法院多半會依民法第 252 條把違約金酌減,也不利招租。另外建議補上「承租人欠租達二個月經催告仍不繳、擅自變更用途、擅自轉租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的法定事由,這些在住宅租約由法律補,在商辦租約要自己寫。要正式終止時,用 終止租約通知書 送達。
簽名欄
公司承租時,簽名欄要有公司大章與負責人小章(或負責人簽名),並附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確認代表權。線上簽署時,由負責人以其名義簽署並在簽名旁註明代表公司即可。
常見錯誤與風險對照表
| 常見寫法 | 會出什麼問題 | 建議改成 |
|---|---|---|
| 承租人「好室工作室」(未登記) | 不是法律主體,契約效力與求償對象不明 | 以負責人個人名義承租,或寫「__公司(籌備處)負責人__」 |
| 營業登記欄留白 | 承租人無法辦登記,或登記後房東主張未同意 | 明確勾選,同意者加遷址義務 |
| 房屋稅由承租人負擔 | 納稅義務人仍是房東,承租人多付的錢無法列報 | 把稅負差額算進租金 |
| 裝修事宜雙方另議 | 退租時對固定物歸屬與回復原狀無依據 | 勾選回復原狀或保留,並附裝修圖說簽名 |
| 只有出租人得提前終止 | 顯失公平,違約金可能被酌減,承租人不敢投入裝修 | 雙向對等的通知期與違約金 |
| 租金未註明含稅或未稅 | 5% 營業稅或 10% 扣繳由誰負擔不明 | 勾選含稅/未稅,並加註扣繳稅費歸屬 |
| 押金三個月以上 | 土地法第 99 條未排除商用房屋,超過部分可抵租金 | 二個月以內,另以保證人或履約保證補強 |
簽署與保存實務
商辦租約不需要見證人,公司雙方用大小章或負責人簽名即可。是否公證要看兩件事:租期是否超過五年(民法第 425 條,不公證則房屋轉手後新屋主可以不認)、以及承租人投入的裝修金額是否大到承受不起中途被趕走。依公證法第 13 條,定有期限並約定期滿交還的租約經公證後可逕受強制執行,對房東也有利,所以租金高、租期長的商辦租約公證比例明顯高於住宅。
份數為一式兩份,各執一份;有保證人時三份。公司要把租約歸入會計憑證保存,商業會計法要求憑證至少保存五年,租約建議保存到租期結束後五年以上。電子簽章法 2024 年修正後,第 4 條明定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在功能上等同實體文件與簽章;用秒簽寄出簽署連結、簽完雙方各拿 PDF 與簽署證明,公司登記時把該 PDF 列印附上,主管機關受理登記時即以此作為租賃契約影本。
常見問題 Q&A
Q:租辦公室一定能登記公司嗎?A:不一定。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房東在契約勾選同意登記、建築物的使用分區與用途允許該業態、大樓規約沒有禁止營業。簽約前先向房東要建物謄本看「主要用途」,再向管委會確認規約,最後才勾同意欄。純住宅區的一般事務所登記多半可以,餐飲與工廠類就要另外查。
Q:房東可以調漲租金嗎?A:租期內不行,範本沒有調整條款,民法第 442 條也排除定期租賃聲請法院增減租金。續約時可以重談,建議在契約加一條「續約優先權與租金調整上限」,例如「承租人於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續約者有優先承租權,租金調幅不逾_%」,對雙方都省事。
Q:房東同意登記後房屋稅變高,可以要求我補貼嗎?A:可以透過租金反映,但不能把納稅義務轉給你。合理的做法是簽約時就把營業用稅率的差額算進租金;若房東事後才要求,除非契約有約定,否則你可以拒絕。
Q:裝修完退租,房東要求全部拆掉恢復原狀,合理嗎?A:看第四條勾了哪一格。勾「應回復原狀」就是要拆,但「原狀」以點交單為準,正常耗損不用處理;勾「得保留現狀」就不用拆,固定物歸房東。沒有勾選時回到民法第 431 條:你可以取回自己增設的東西但要回復原狀,房東知情不反對的有益費用可以請求現存增價。所以裝修前把勾選欄填好、圖說簽名,退租爭議會少一大半。
Q:租期五年,需要公證嗎?A:建議公證。未經公證的不動產租約若期限超過五年,依民法第 425 條房屋賣掉後新屋主可以不受原租約拘束,你的裝修投資會很危險。公證費用依租金總額級距計算,相對於裝修成本通常很划算。
Q:可以把辦公室的一部分分租給其他公司嗎?A:範本沒有轉租條款,回到民法第 443 條:房屋除有反對約定外得一部轉租,但實務上房東多半會在特約加「不得轉租」。最好在簽約時就談清楚,同意的話另簽轉租同意書,寫明範圍、期間不得超過原租約、原承租人責任不免除。
相關範本
- 房屋租賃契約書:房子要住人時改用它,住宅租賃有專屬的法律保護。
- 套房租賃契約:只租一個房間、不辦登記的個人工作者,用它比較精簡。
- 房屋點交單:交屋、裝修完工、退租三個時點各做一份,是第四條回復原狀的比對依據。
- 轉租同意書:承租人要把部分空間分租給其他公司時,先取得房東書面同意。
- 終止租約通知書:依第六條提前終止時的正式書面通知。
- 場地使用同意書:只是短期借用空間辦活動、不是租賃時改用它。
資料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 425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425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 431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431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 438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438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 442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442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 443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443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土地法第 99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60001&flno=99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房屋稅條例第 5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102&flno=5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土地稅法第 17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096&flno=17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0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080&flno=10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028&flno=2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商業會計法第 38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80009&flno=38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證法第 13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10010&flno=13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電子簽章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80037
- 臺北市商業處 公司設立登記作業規範(所在地證明文件):https://tcooc-co.gov.taipei/cp.aspx?n=1DDC8C221B97A1BD
- 內政部 115 年上半年租金統計新聞稿: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340252
常見問題
租辦公室一定能登記公司嗎?
要看建物使用分區與用途。住宅區或非商業用途的建物可能無法登記,簽約前應先確認。
房東可以調漲租金嗎?
租期內非經合意不得調漲。續約時才有議約空間。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