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個人
同居協議書範本
同居前約定費用分擔與財產歸屬
什麼時候會用到
同居關係在台灣沒有專法保障,分開時的財產與費用爭議只能依一般民法處理。事先寫一份協議,是把模糊地帶先講清楚。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費用分擔比例要具體
房租、水電、伙食各自負擔多少,用比例或金額寫死。
共同購置物的歸屬
家電、家具分開時歸誰,或約定折價處理方式。
終止時的處理
搬出期限、押金分配、共同帳戶結算。
同居協議書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同居協議書
立契約書人: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居住處所
____________________ 租約承租人:__________
二、費用分擔
房租:甲方__%、乙方__% 水電瓦斯網路:____ 伙食:____
三、財產歸屬
同居期間各自取得之財產仍歸各自所有。共同出資購置之物,依出資比例共有;分開時得由一方以折價方式取得。
四、終止
任一方得隨時終止同居關係,應於__日前告知;搬遷與押金結算依上開比例處理。
甲方簽名(尚未簽名)
乙方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同居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關於財產與費用的約定,屬一般契約,原則上有效。但涉及身分關係的約定(如不得分手)無效。
同居多年可以請求贍養費嗎?
台灣法律未承認事實婚,同居關係終止原則上無贍養費請求權,除非另有契約約定。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