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切結
自住切結書範本
申請自用住宅稅率或房貸時聲明自住
什麼時候會用到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房屋稅自住稅率或部分房貸方案時,會被要求切結該房屋確供自住、未出租亦未營業。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三個要件缺一不可
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設籍、實際居住、無出租及營業使用。
戶數限制要注意
自用住宅房屋稅優惠有戶數限制,全國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三戶為限。
不實的後果是補稅
查獲不實會追繳差額稅款,並可能加計滯納金。
自住切結書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自住切結書
立契約書人:
切結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切結人)
受理機關: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理機關)
一、房屋標示
門牌: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號:__________
二、切結內容
本房屋確供切結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自住使用,已辦竣戶籍登記且實際居住,並無出租、營業或供其他非自住之用。
三、戶數聲明
切結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之自住房屋合計未逾三戶。
四、責任
上開切結如有不實,願補繳差額稅款並依相關規定接受處罰。
此致
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
甲方簽名(尚未簽名)
乙方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出租給親戚也算出租嗎?
有收取租金即屬出租,不因對象是親戚而不同。
空屋可以申請自住嗎?
須有設籍並實際居住的事實,長期空置不符合自住要件。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