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EDSIGN
登入

委託授權

訴訟委任狀範本

委任他人代理出庭或調解

什麼時候會用到

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委任代理人。委任狀是向法院表明代理權限的文件,其中「特別代理權」是最需要注意的一欄——它決定代理人能不能代你和解或撤回訴訟。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特別代理權要單獨勾選

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上訴等行為,非有特別委任不得為之。沒勾等於代理人不能做這些。

寫明案號與案由

法院要把委任狀歸到正確的卷宗,缺案號會被要求補正。

非律師代理有限制

民事訴訟原則上第三審須委任律師;其他審級委任非律師者,法院得裁定禁止。

訴訟委任狀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委任狀

立契約書人:

委任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任人)

受任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任人)

一、案件

案由:__________ 案號:__________ 管轄法院:__________

二、委任範圍

受任人得代為起訴、應訴、聲請調解、提出書狀、閱卷及收受送達。

三、特別代理權

□ 有 □ 無 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上訴或反訴等特別代理權(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

四、終止

委任關係得由任一方隨時終止,並應即時具狀通知法院。

此致

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

甲方簽名(尚未簽名)
乙方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可以委任家人代為出庭嗎?

民事事件可委任非律師,但法院認為不適當時得禁止。刑事案件的辯護人原則上限律師。

委任後可以反悔嗎?

可以。委任關係得隨時終止,但應即時具狀通知法院,否則對法院不生效力。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