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授權
授權書範本
授權他人使用權利或代為表示
什麼時候會用到
授權書與委託書常被混用,但重點不同:委託書講「代我去辦某件事」,授權書講「准你使用我的某項權利」。商標、著作、肖像、場地使用都屬於後者。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標的要能被指認
「我的作品」不夠,要寫得出名稱、編號或可辨識的描述。
範圍、期間、地區三者都要寫
授權的價值就在這三個維度。少寫一個,日後解釋起來就是對方說了算。
寫明能不能再授權
沒寫的話容易被主張默示同意轉授權,那等於把權利放出去了。
授權書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授權書
立契約書人:
授權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授權人)
被授權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授權人)
一、授權標的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授權範圍
被授權人得於下列範圍內使用上開標的: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期間與地區
期間:自民國___年__月__日起至民國___年__月__日止 地區:__________
四、限制
被授權人不得逾越授權範圍使用,非經授權人書面同意不得再授權第三人。
此致
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
甲方簽名(尚未簽名)
乙方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授權是否等於把權利賣掉?
不是。授權只是允許他人在約定範圍內使用,權利仍歸授權人。要移轉權利應該用讓與契約。
口頭授權有效嗎?
有效,但舉證困難。爭議時無法證明範圍與期間,通常對授權人不利。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