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財務
借據範本
個人間借錢時最基本的憑證
什麼時候會用到
朋友間借錢不寫借據,要不回來時連「這是借款不是贈與」都難以證明。借據不需要複雜,但幾個欄位不能少。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要寫「實際交付」
民法的消費借貸是要物契約,以金錢交付為成立要件。寫明已收訖,才不會被主張沒拿到錢。
利率上限年息 16%
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民法第二百零五條)。訂太高不但無效,還可能影響整體可信度。
還款方式與期限要具體
沒有期限的借款,債權人須先定相當期限催告才能請求返還。
借據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借 據
立契約書人:
貸與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與人)
借用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用人)
一、借款金額
新台幣______元整,借用人已於民國___年__月__日如數收訖。
二、利息
□ 無息 □ 年息__%(依民法第二百零五條,不得超過年息百分之十六)
三、還款
借用人應於民國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清償;或分__期,每期新台幣______元整。
四、遲延
逾期未還者,按年息__%計付遲延利息。
甲方簽名(尚未簽名)
乙方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借據要找證人嗎?
不需要,但金額較大時建議有見證人或以匯款方式留下金流紀錄。
沒寫利息就是無息嗎?
是。未約定利息者視為無息,但遲延後仍可請求法定遲延利息(年息 5%)。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