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委外
承攬契約書範本
委託他人完成特定工作的通用格式
什麼時候會用到
承攬契約的重點是「完成一定工作」,沒完成原則上不能請款。跟委任(重過程)不同,選錯類型會影響報酬請求與瑕疵責任。
該寫哪些內容,最常漏掉什麼
驗收標準要可判斷
寫「品質良好」無法驗收。要對應到具體的規格文件或可量測的結果。
變更一律書面
口頭追加是承攬糾紛第一名。寫明未經書面合意之變更,承攬人無提供義務。
保固要寫除外範圍
不寫除外,對方自己改壞了也會找你。
承攬契約書全文
下面就是按下按鈕後會在編輯器裡開啟的內容,一字不差。底線處可直接在產品裡填寫。
承攬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定作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定作人)
承攬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攬人)
一、承攬標的
工作內容與交付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以雙方確認之文件為準。
二、期限
承攬人應於民國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並交付。
三、報酬
總額新台幣______元整(含稅)。簽約後付__%,期中驗收後付__%,全部驗收後付__%。
四、驗收
定作人應於交付後十四日內完成驗收;逾期未表示意見者視為驗收通過。不通過者應具體指明,承攬人於十四日內修正。
五、變更
任一方提出變更應以書面為之,並就報酬與期程調整達成合意後始得執行。
六、保固
自驗收通過之日起__個月。因定作人或第三人自行修改、使用環境變更、非依文件操作或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保固範圍。
甲方簽名(尚未簽名)
乙方簽名(尚未簽名)
常見問題
做到一半被喊停,錢怎麼算?
定作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賠償承攬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民法第五百十一條)。
瑕疵保固期多久?
民法第四百九十八條至第五百零一條有規定,一般為交付後一年,土地工作物為五年,得以契約另行約定。
本範本依中華民國法律之一般實務撰寫,供一般商務情境參考使用,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差異大,重要或高金額的合約建議先請律師確認條款。